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除非有特别约定,正常情况下,物业管理收费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收取业主的物业管理费,这个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另一部分是公用分摊面积。对于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暂时以开发商与购房人签定的购房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为准;最后以房屋测量部门实测的面积并写入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应当按照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按月收取,经业主同意,也可按季或年度收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已经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一次性缴纳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费用,可以一次性计入费用不需要摊销了,同年度交物业费直接进费用就可以。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三条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第三十四条 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第三十五条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已经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一次性缴纳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费用,可以一次性计入费用不需要摊销了,同年度交物业费直接进费用就可以。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三条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第三十四条 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第三十五条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