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婚房没结婚之前其他人不可以住,原因如下:1、尊重购房人的意愿:婚房是购房人为结婚而购买的,尊重购房人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可以确保购房人在购买婚房时的初衷得到尊重。2、维护购房人的权益:婚房在没结婚之前,如果允许其他人随意入住,会导致购房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如财产权、使用权等。3、避免的法律纠纷:在婚房没结婚之前,如果允许其他人入住,会引发的法律纠纷,如房屋使用权纠纷、财产纠纷等。4、购房人与未婚伴侣的约定:在购买婚房时,购房人与未婚伴侣可以约定婚房的使用和居住权。根据双方的约定,其他人可以在没结婚之前入住婚房。婚房是指用于结婚的房子,是每个年轻人成家立业的基础。新人在结婚时,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装修成各类风格的婚房已经成为结婚必不可少的亮点。在选择和装饰婚房时,新人会充分考虑自己的喜好和个性,力求打造一个温馨、浪漫的居住环境,为未来的婚姻生活奠定基础。综上所述,婚房在没结婚之前,其他人不可以住的原因主要是尊重购房人的意愿、维护购房人的权益、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以及购房人与未婚伴侣的约定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请遵循当地规定和购房人与未婚伴侣的约定。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第1种观点: 结婚以后不一定要迁户口,是否迁移户口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但不同地区也有所不同:1、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到城镇落户的,不受年龄,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2、子女投靠其父亲或母亲到城镇落户的,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3、夫妻之间投靠配偶到城镇落户的,不受居住年限,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4、设区市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